- 3月 21 週三 200720:07
吃吃病和懶懶病
- 8月 31 週四 200618:19
誰是大師?
註記:
透過小麥和frq的留言,我發現我對自己的想法寫得不夠清楚。我應該指名道姓,我要說的想法才能比較清楚吧。但這部份我還是想保留,我有表達想法的自由,但其他人也一樣,我想某部份的保留是一種禮貌。我想說的是,台灣現在還活著的大師或是其他任何可以用同樣身份地位代換的詞,不只是文學、藝術、政治,或者其他領域,除了專業領域的成就之外,都很喜歡標榜自己的道德和人品的崇高。不是深情愛老婆,就是從不為一己之私求官,要不就是參透生命和待人待事的真理。但最後都被發現,說愛老婆的有外遇,不求官的還是拼命想紅,待人真善的還是利字當頭,這種人,即使他在專業領域真的有什麼成就,我還是很看不起。應該說,我想我主要想說的主要部份,其實是「言行一致」這件事。我覺得這事應該是做人的基本。認識自己,知所進退,知道自己的缺點,勇於承認,這不是小學老師就教過的事了嗎?並不是因為這個人在藝術或文學方面,有了耀眼成就,就要求他要像個聖人一樣。但知道自己做不到,就不要大張旗鼓地說自己多清高。有些就讓我懷疑是標榜一種形象來掩飾自己對專業的心虛,不然也可能是英雄主義在作崇,因為個人生命部份的成功,而自己就也昏了的以為自己就是個偉人。
我想小麥說的那些例子,我沒什麼資格說我懷疑或否定,也不是我的原意,因為那些人都是經過時間、歷史等方面的粹煉,我沒那麼懂,也就不會輕言說否不否定。我想是我說得不夠清楚。
但和我一同活在這個時代的這些大師,畢竟有些我曾親身接觸,或者親眼見其言論,我覺得這年頭「大師」這些頭銜,或其他值得人尊敬的頭銜,都太容易被濫用。本來是尊敬對方在專業領域上的努力和成就所用,現在反而好像變成一種不明所以的保證:因為他是大老、大師,所以他一定具有什麼了不起的品格,所以他所說的話就掛了一種不可動搖的保證。
但也有輕易就可以被踐踏:「攝影師或藝術家有什麼了不起,拍照嘛、畫畫嘛,誰不會?」這樣的說法。
說太長了。當然我的說法是一種說法,說法通常很即興也未必有什麼組織,肯定禁不起用理論等嚴肅的方式來檢驗,所以就讓我的說法是一種抒發即可。謝謝大家。
